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準,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黑龍江伊春森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楊公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公偉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借用車輛、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瞞報房產;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搞權錢交易;將分管領域當作私人領地,化公為私,大肆侵吞公共財產;擅權妄為,造成國家經濟重大損失。
楊公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楊公偉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按規定終止楊公偉黑龍江省伊春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伊春市伊美區第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