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商務和金融協同 更大力度提振消費的通知》。
《通知》提出3方面11條政策措施(>>通知原文),其中關于加大消費重點領域金融支持的具體舉措包括:適當減免汽車以舊換新過程中提前結清貸款產生的違約金;積極向服務消費領域和養老領域經營主體發放貸款;支持金融機構、大型企業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擴大消費積分應用;結合縣域商業提質增效和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探索開發專屬貸款產品;支持農村流通發展,積極對接縣域相關項目的融資、信貸需求。
升級商品消費
加強大宗耐用消費品、數碼產品等消費金融服務,挖掘商品消費升級潛能。
推動金融機構與平臺、重點商戶合作,走進商超賣場,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手機銀行、數字人民幣等產品服務模式,更好滿足消費者換新需求。
根據客戶還款能力和信用情況,合理確定貸款發放比例、期限和利率,落實好個人消費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差異化政策,加快推動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發展。
適當減免汽車以舊換新過程中提前結清貸款產生的違約金。
加強金融機構與內外貿一體化重點企業和平臺對接,提供境內外交易撮合服務,完善跨境供應鏈融資模式,支持更多企業內外貿一體化經營,擴大內貿險承保規模,支持更多優質外貿產品進入國內市場。
擴大服務消費
完善“1+N”政策措施體系,加大服務消費政策支持力度。
結合家政、住宿餐飲、文體娛樂、教育、旅游、養老托育等重點服務消費發展趨向和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更多嵌入消費場景、融入消費生態。
用好用足服務消費與養老再貸款,激勵引導金融機構在自主決策前提下加強對接服務,積極向服務消費領域和養老領域經營主體發放貸款;建立健全重點企業、項目和活動推介機制,主動向金融機構推送。
擴大知識產權、科技成果等無形資產質押融資服務,豐富適合小微企業的金融產品,發展商業保險年金、商業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產品,提高金融對服務消費的適配性,促進優化服務供給。
培育新型消費
因地制宜推動新型消費發展,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積極探索金融支持首發經濟、綠色消費、健康消費、數字消費、“人工智能+消費”、“IP+消費”等消費新業態新模式的有效舉措,提供更具多樣性、差異化的金融服務。
引導金融機構與社交電商、直播電商等開展合作,開發適應互聯網特點的業務模式。
支持金融機構加強與實體零售、電商平臺合作,擴大“一站式”金融服務。
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合理適度擴大客戶范圍,下沉服務“長尾”客戶,增強可獲得性和便利度。
支持金融機構、大型企業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探索擴大消費積分應用。
創新多元化消費場景
集成融資、結算、保險等綜合金融服務,支持消費新業態新模式新場景建設,加大對“購在中國”系列活動、國際消費中心城市、步行街(商圈)、特色商業街區、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商品市場優化升級、零售業創新提升、老字號守正創新發展等金融支持力度,提供全產業鏈條、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
結合縣域商業提質增效和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探索開發專屬貸款產品。
促進入境消費,持續提升入境人員支付便利性。
鼓勵金融機構主動融入城鄉消費新場景、新熱點,拓寬線上渠道,強化線下服務,積極打造場景化的金融服務品牌。
助力消費幫扶
擴大縣域消費,配合“新大集 新服務 新消費”縣域商業消費季等活動提供信貸支持。
升級農村消費,促進農特產品銷售,向農產品產銷大會等服務鄉村振興相關展會平臺提供特色金融服務。
支持農村流通發展,積極對接縣域物流配送中心、商貿中心等新建改造項目融資需求,更好滿足冷鏈物流設施等項目信貸需求。
鼓勵開展推薦信貸項目等定點幫扶合作,加大金融機構對定點幫扶縣“融資+融智”支持。
優化農村信用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