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2日獲悉,福州市醫保、人社、財政、稅務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明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并享受同等待遇,相關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個人無需繳費。該政策自2025年11月1日起實施,為失業期間生育人員送上民生保障“及時雨”。
據通知,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時,將同步納入生育保險保障范圍,無需額外申報。參保繳費手續由發放失業保險金的經辦機構統一辦理,切實減輕群眾辦事負擔。
繳費方面,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費用全部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個人無需承擔任何費用。繳費標準按本統籌區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繳費費率與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費率保持一致,確保參保政策的統一性與規范性。此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參保關系轉移接續、中斷補繳、待遇等待期等事項,均按福州參保職工政策規定執行,保障參保流程順暢銜接。
在失業保險基金代繳醫保(含生育保險)費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按福州市生育保險規定,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保基金中支付。需要提醒的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人員已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失業保險基金不再重復支付一次性生育補助金。
參加生育保險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享受生育津貼的計發基數,按照其分娩或終止妊娠時福州上年度靈活就業人員職工醫保(含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確定,計發天數與參保職工保持一致。
記者還了解到,為提升服務便捷度,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符合生育津貼申領條件的,實行“免申即享”,由醫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支付給個人,轉入申請人辦理產前登記時提交的本人銀行賬戶,實現“無感申領、直達快享”。(記者 李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