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深圳發布了新版《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新增購房首付款提取,支持“既提又貸”等一系列惠民舉措,新規將于12月15日起施行。

提取新規增設了多項住房消費類提取情形。例如,新增了購房首付款提取,職工及家庭成員在本市購買住房,在未支付或未全額支付購房首付款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籌集首付款。

廣東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規部部長 方霞: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的,可以全額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家庭名下有兩套住房的可提取賬戶余額的60%。提取額度還不能超過尚未支付或者是未足額支付的購房首付款。

另外,職工為籌集購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可計入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計算本套住房申請普通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含商轉公貸款)的可貸額度,真正實現“既提又貸”。

廣東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規部部長 方霞:比如,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是10萬元,全額提取用于籌集購房首付款之后,還可以申請普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而且職工到線下柜臺辦理購房首付款提取的時候,可以同步提交公積金貸款申請,實現一次申請并聯辦理。

此外,提取新規新增了購房稅款提取,同時新增了異地購房還貸提取,將購房還貸提取支持范圍從本市擴展到了全國。新規還新增了自籌資金更新改造老舊住房提取,既有住宅加裝或更換老舊電梯提取,回遷增加面積住房提取3種提取業務,助力深圳城市更新改造。